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江干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江干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可登陆江干人才网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社保局:0571-86974674、86974605。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