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南楼505室)
邮编:318000;邮箱:tzzj88320856@126.com
电话:+86-576-88320856;传真:+86-576-88320911
联系人:项淑红、蔡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