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六、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嵊泗县菜园镇、黄龙乡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由乡镇政府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嵊泗县农林水利局、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嵊泗县农林水利局咨询电话:(0580)5082845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80)5081581
嵊泗县农林水利局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