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面试确定的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编外人员招聘的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情况
录用后,试用期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2-2289894)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