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拱墅区卫生局:88129017,88129018。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一。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