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 )和本单位网站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311804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