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22日到2013年9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691503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18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