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l: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在指定医院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核,若体检或组织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71-86535007、5008(上午9:30-11:30,下午2:00-17:00) ,联系人:陈锋平、刘佳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