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面试时间为下午2:30开始至结束;考试地点为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楼会议室。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政治处8804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联系电话0578-2787021)领取。
三、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上述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代领。确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同时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身份证。
特别提醒:
1.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若其信息与实际不符,请立即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政治处更正修改;
2.各考生务必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
特此通知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