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要求,我会在面试前要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2.公务员考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本科、研究生两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其他材料:⑴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⑵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应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⑶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地点
欧美同学会办公楼一层第五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11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分前到欧美同学会办公楼一层第三会议室(候考室)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截至8:50分,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面试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日上午8:00到指定医院(另行通知)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须携带身份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2.严禁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人选产生办法
按照计划录用人数和考察人选1:2的比例,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综合成绩满分为200分,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专业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发现排名靠前的考生存在影响公务员录用的有关问题,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人员少于3人(含3人),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
五、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电话:欧美同学会人事文秘部 010-65250205,010-65226645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到1号线“天安门东”站,出B口步行约500米到南河沿大街,北行约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