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任职定级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我院。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10日17:00前发送邮件到邮箱(sanchu@ns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国家行政学院***职位面试”。放弃面试的考生,务必在5月10日24: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我院。放弃面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先确认参加面试又临时放弃的,我院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公务员局。
(二)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12年5月14日9:00携带相关材料,到国家行政学院进行面试资格复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15日7:5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止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学院联系人:刘金亮联系电话:010-6892887113401002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