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六、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评、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在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但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报名或参加考试。
七、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考生应通过报名网络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限常州户籍的,需提供常州户籍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工资发放单、工作身份、工作时间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