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路线:乘航班至沈阳的考生,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大巴在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向西500米转乘225路公交(或乘出租车,行程约6.5公里)至东塔机场站下车;乘火车至沈阳站的考生,由南一马路乘225路公交车到东塔机场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10.7公里);乘火车至沈阳北站的考生,由沈阳北站北侧乘292路公交车到江东街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7.6公里)。
四、考察体检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少于3倍的,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考生没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该职位取消录用。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照片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须如实详细填写高中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及获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包括2010年、201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社会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面试时提供有困难的,经我局批准后,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报名时填写的原单位所开具的离职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四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考生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局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点30分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抽签确定相应职位面试顺序。截止上午8点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报到时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遵守保密要求,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