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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安部补充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5-17 11:05:35

 

二、体能测试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试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5月24日。考生需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报到地点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门(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试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再安排参加面试。请考生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生不需要专门准备。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三、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定于5月25日下午14:30。报考法制局考生须于5月25日下午14:00到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东城区东长安街与正义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西)报到,进行法学知识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论述、口头简答。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联系电话:010-66263467。

四、考察与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低于3:1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组考官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被列入考察范围。

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1。经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列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专业考试等。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6261641。

特此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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