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届考生由所在院校学生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和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4.“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特别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5、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近一年内1寸免冠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以上材料的原件请于参加面试时一并提供,并上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应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面试时间前半小时到考场并进入候考室等候,上
午超过8:50不到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5月25日午餐由我办组织。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并注意安全。
3.我办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国务院侨办(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西侧),联系电话:010-88387696,68327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