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5月23日17:00时前发送E-mail到bhfjgwy@126.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届时不确认者视同放弃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5月23日前告知北海分局人事处,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记录在案。我们将于5月24日按照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再次进行面试确认。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在职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前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请在确认参加面试时提出,经北海分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对考生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考场设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机关办公楼内(山东省青岛市抚顺路22号),届时将在北海分局大门口及院内、楼内设置指示牌和路标,请考生按照指示路线行进。
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时间:8:30(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须有工作人员引领。
4、按照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登录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http:// bm.scs.gov.cn/2012)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二、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考察和体检工作在2012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应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所及事宜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