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http://www1.customs.gov.cn)、满洲里海关网站(http://manzhouli.customs.gov.cn)上方“海关公务员考录”栏目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470-2299756、2299058、2299703
传真电话:0470-2299769
互联网联系邮箱:lv_80@sina.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东五道街75号满洲里海关人教处吕路宽收
邮编:021400
特此通知。
石家庄海关2013年关于公务员考录电话变更通知黄埔海关公务员2013年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