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高校将招聘信息通知应届毕业生,组织应聘人员领取并填写《2010年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员工报名表》(附件)。
(2)省联社综合业务网络中心到校收取应聘人员《2010年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员工报名表》(需经所属院系及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求职简历,并进行简单沟通互动,对应聘人员整体气质、言谈举止、外貌形象等方面形成初步掌握。
(3)省联社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纪委)保卫部及综合业务网络中心组成招聘小组,进行集体评议,在应聘人员中筛选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名单。
(4)通知参加专业面试人员到统一地点参加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及心理分析报告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心理测试不过关者,取消应聘资格。
(6)省联社统一组织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7)省联社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严格考核。全面考核其个人基本情况及思想、品质、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其有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和表现,侧重考核其能否按期毕业,并由所在院校出具可以按期毕业及无违规违纪证明。
(8)省联社人力资源部将招聘结果向省联社党委汇报,由省联社党委决定是否录用。
5.待遇标准
最终录用人员为省联社机关正式编制,按规定与省联社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选按照报考岗位安排在省联社综合业务网络中心(工作地点在沈阳市)或省联社灾备中心(工作地点在锦州市)工作,试用期半年。工资标准按省联社薪酬政策执行,年收入6万元以上。
请有应聘意向的人员于2010年7月2日前将《2010年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员工报名表》电子版传至省联社招聘邮箱。
联系电话:024-31291025、86603636联系人:于先生、田女士。
附件:1.2010年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员工报名表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