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3)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下载。
2.报名时间:从2011年7月5日起至8日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大院中心大楼910室。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每个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学术能力测试。
4.面试评委:由省民族宗教委和研究院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
5.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体检标准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重新推荐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候选人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mzzjw.gd.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87426020-833779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9楼9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