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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安徽宿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5-15 14:54:44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当考核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时,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县区“三支一扶”办对考核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由县、区“三支一扶”办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连同招募毕业生拟定岗位情况上报市 “三支一扶”办,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有关规定审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

  本《公告》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人社局事业科,咨询电话:3027046。

  宿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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