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面试及专业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7天。经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与宿州市市政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600元。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执行;同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手续及意外伤害险。
八、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 0557-3955629,联系人:王玲
相关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宿州市城管网和宿州市政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九、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57——390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