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遴选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凡参加进城考试的,必须是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在本县乡镇卫生院相应的工作年限: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工作满2年,具有大专学历的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学历的工作满6年(学历类别按照具体岗位要求)。
2、学历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妇幼、医技、公卫岗位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历类别按照具体岗位要求)。
3、年龄:女性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24日以后生)、男性50周岁以下(1961年8月24日以后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违法违纪在立案审查期间尚未结案或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受处分未满7年的;
③医德医风差,当年受效能告诫或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的;
⑤近三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离岗连续超过15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