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4)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
①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务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③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④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⑤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⑥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武威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3、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4、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选拔程序
1、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武威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3)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明或民政局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4)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户籍发生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