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清新县卫生局人事股(广东省清新县县城玄真路17号303室)。
电话:0763—5819923。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操作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综合知识。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法规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行政文秘人员:文秘综合知识。
主要考核应聘者文秘专业知识和秘书实务知识。
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2年8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0日前在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县人社局)网、清新县卫生局网上公布,并在清新县卫生局张榜。
3、地点:清新县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太和洞公园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