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急诊科医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经人社部门批准,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政务网、用人单位及其主客部门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
(三)实际操作考试: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实操总分100分。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实操成绩按3:2: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单位:佛山市中医院
广东省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2012年广东省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二)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2013应届毕业生招聘信息2012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专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东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2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启事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广东2012年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第四批人员招聘公告广东省南沙区各镇街村卫生站201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笔试通知广东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2012年9月解剖学教师招聘启事2012年9月汕头大学医学院分子病理实验室科研人员招聘启事2012年9月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乳腺中心招聘启事2012年广东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