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60分,80分以上为优良)于面试结束时由校医院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能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