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二)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十、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一、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3、招聘公告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十二、联系方式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联系电话:020—34403827、34403841联系人:卢科长、黄老师人事科邮箱地址:2224276642@qq.com医院网址:http://www.gzrch.com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