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是否适应引进岗位需求及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是否属于不能报名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卫生局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发现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省、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2521408(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2522530(中共清镇市纪委监察室)
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引进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