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季报考三明市公安系统入闱体检考生须知
1、体检时间: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7:30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相片1张以及黑色水笔一支,在三明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一楼)集中,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晚上20:00时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
3、体检项目:查体、胸透、心电图、尿常规、血常规、两对半、肝功、肾功、梅毒血清、爱滋病、B超(肝、胆、双肾)、抽血、总检(内外科、五官科),女性增加妇科。
4、已和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考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放行或已解除合同的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的,应书面承诺“于2008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自愿取消录用资格。”(书面承诺体检当天交给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三、体检结果将在三明市人事局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及时与所报考的县(市)公安局政工科(政治处)联系(通过114查询电话号码)询问下一步工作事宜。报考市公安局的考生请主动将本人以下信息(在电脑上填好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来)在体检当天交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考生姓名 |
档案所在处名称 |
如某某大学(学院)或某某人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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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能收到信件的详细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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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要将以上信息填写清楚,信息不准确,不能调档,后果由考生自负。家住在三明市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领取调档函,或者家不在三明市区,愿意自己到市公安局领取的,也可以自行前来领取。 |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