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法警和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等职位的报考者也需要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具体内容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
九、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职位表》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的相关流程、成绩比例等都严格按照《招考职位表》中的说明进行。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相关公告通知,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3、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2年5月下旬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4、面试前资格复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资格初审是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一般需要查验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合同等纸质材料或证明,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十、关于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如何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有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招考职位如对专业考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职位中公布。
2、少数民族如何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笔试成绩各加上加分总额的50%;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我省的少数民族自治乡(镇)名单如下:
福州市:罗源县霍口畲族乡、连江县小沧畲族乡
三明市:永安市清水畲族乡、宁化县治平畲族乡
泉州市:惠安县百崎回族乡
漳州市:漳浦县湖西畲族乡、漳浦县赤岭畲族乡、龙海市隆教畲族乡
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上杭县庐丰畲族乡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霞浦县盐田畲族乡、霞浦县水门畲族乡、霞浦县崇儒畲族乡、福安市坂中畲族乡、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福鼎市佳阳畲族乡
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公务员局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变化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变化届时将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3、综合成绩相同怎么办?
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若招录单位还有空缺编制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同时录用;若招录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招录单位不同意同时录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列;若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十一、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2年度春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12年度春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卫生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5、什么情况需要复检,如何复检?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怎么办?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招录机关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十二、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为帮助报考人员了解报考政策,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写了《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四、关于咨询及投诉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政府系统政策咨询):0591-87831375、87822088;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负责党群系统政策咨询):0591-87875512;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91-87828087
各设区市咨询电话:
设区市
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
福州
0591-83326132
0591-83335789
厦门
0592-5094645
0592-5057316
漳州
0596-2050281
0596-2029201
泉州
0595-22197033
0595-22198508
莆田
0594-2670325
0594-2281683
三明
0598-8223027
0598-8222341
南平
0599-8823008
0599-8822222
宁德
0593-2883919
0593-2870935
龙岩
0597-2313850
0597-3293310
平潭实验区
0591-23108133
投诉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46080。
咨询时间:2012年3月9日至3月18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五、关于维护报考者权益
福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大力维护报考者的权益。
1、招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申诉通道”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裁定。
2、推行“两审终审”制,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3、推行“否定报备”制,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与资格初审意见不一致的,要本着慎重原则,提交集体研究认定,对资格复核中的疑难问题以及裁定取消面试资格的,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集中会审。对于涉及取消报考者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的,必须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最终裁定。
4、继续推进考务公开,面试、体检结果应通知考生,并对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进行确认。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市两级相关网站同步公示。
5、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关于《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2年度春季福建省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另由于注册页面及信息录入界面中有字数限制,建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简明扼要。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简章》,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网站提供以下几种职位查询方法:
(1)首页左侧“招考导航”栏目中的“招考职位表”提供全省《招考职位表》的静态网页。
(2)考生点击标题栏的“职位查询”,并且在左侧输入所需要的职位条件后,可以动态查询符合查询条件的招考职位。
(3)考生登陆个人报考系统后,进入“职位报考”,可在弹出窗口动态查询符合的职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生日”、“性别”、“考生类别”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注册时的姓名请填写真实姓名,姓名与您的准考证相对应。注册后,系统会生成“报名序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序号和密码。
为防止注册信息被他人查看或更改,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报考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进入“总体情况”
报考人员登录后,直接进入“总体情况”,同时注意该页面的报考情况,可查看个人的报名情况统计及审核情况。请认真阅读本页面的友情提示。
4、进入“考生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信息”,请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该页面不接受任何非法字符和全角字符,若无法保存成功,请查看是否存在相应的字符或者某个必填项没有填写完整。
5、进入“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照片上传”,可以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6、选择考试地
考试所在地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9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不受报考的单位地区所在地限制。
7、进入“职位报考”
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并上传了照片后,可以进入“职位报考”,输入单位代码、职位代码或者选择相应的职位条件为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进入职位查询界面。点击选择拟报考的职位,查看职位与个人信息的匹配度,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职位选择。
8、进入“缴费”
报考人员选择职位后,可以选择缴费银行进行缴费,或者通过“职位报考”查询已经报考但还没缴费的职位进行操作。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遇到困难可向银行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报名费80元/职位。
9、查询报考状态和审核结果
报考成功后,在“职位报考”界面将直接体现职位状态,由于界面缓存,建议报考缴费过程中不刷新,缴费成功后方可刷新“职位报考”界面。审核通过的职位才算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的职位,报考人员可以点击“职位列表”中的“审核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意见。
同时在界面“消息通知”中,也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10、关于“申诉报考”
当职位初审没有通过的时候,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并在查看审核结果中填写“申诉理由”点击“申诉报考”。申诉理由应该尽量简洁明了,不需要大段粘贴政策文件或者专业目录,信息未填写清楚的考生,可以在申诉理由中补充填写缺少的个人信息。已经申诉报考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再次报考相同的岗位。
11、职位退订和退费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招考单位,请单位给予审核不通过;若职位已审查通过则不可退订。“审核不通过”或者“缴费不成功”导致的重复缴费的费用都会于报名结束后2周内自动退回被扣款的银行卡,退款后会在网站公告但银行不再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只能通过网银或存折打印查询退款的到帐情况。
12、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登陆个人系统后,通过网站留言“姓名信息更正”栏目,留言请网站管理员进行资料更改(准考证下载打印前,可更改与准考证相关的个人资料);
更改考试地点——登陆个人系统后,通过网站留言“考试地调整”栏目,留言请网站管理员进行修改(2012年3月21日17:30时之前);
更改详细报考信息——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若确需补充修改其中信息,可以在职位报考时“其他”栏中加以文字注明。
更改报考职位——在缴费前,可以选择新职位进行缴费;在“待审查”阶段,与招考单位直接联系,请审核员给予“审核不通过”操作;
更改联系方式——直接进入“考生信息”界面操作修改。
13、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修改密码”界面,修改密码后,点击“确定”按钮。若密码忘记,尽可能通过登陆界面的注册邮箱寻回密码,也可以进入首页-“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