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3名,语言文学系中文专业教师1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信息中心干事(公共基础部计算机专业教师)1名(具体条件请见附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政治
面貌
学 历
学位
专 业
能力要求
备注
1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3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能系统讲授一类课程,具有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高级职称优先
2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3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
特殊教育、教育史
3
中文专业教师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
硕士
汉语言文学,民间文学专业优先
4
信息中心干事(公共基础部计算机专业教师)
1
不限
硕士研究生
硕士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
合计
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