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海口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人:方其阳; 联系电话:0898-68516213;传真电话:0898-68516207
互联网联系邮箱:fangqiyang1@customs.gov.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人教处;邮编:570105
特此通知。
海口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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