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务必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南京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5-84422122,84422328
传真电话:025-84422134
互联网联系邮箱:njckaolu@customs.gov.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人事处1808房间;邮编:210001
特此通知。
南京海关
甘肃2013年银川海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天津海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山东2013年济南海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