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加分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在我市农村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的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后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调剂
招聘过程出现岗位空缺时,在体检、考核后或同时统一进行调剂。调剂前提是本人自愿,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的顺序调剂至空缺岗位。首先,从本次考试未被聘用人员中调剂;其次,从参加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未被聘用人员中调剂。
具体调剂方法详见《报考指南》。
六、人员待遇和管理
对新进人员均按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使用事业编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可按照工作量和完成质量考核,实行绩效工资,搞活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对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保留原档案及身份不变;对在本岗位工作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新进人员,且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符合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要求、具备转岗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聘任工作程序,经上级人社部门核准优先转为本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对新进外地人员可落为哈尔滨市城区户口。同时,在人员管理上将实行用人新机制管理办法,单位与被聘人员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不得低于5年期限,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文本和管理的规定,规范人员解聘、辞聘程序,严格考核,健全退出机制,畅通人员出口。
七、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城市管理局和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下组织实施。
计划.xls
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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