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在候考室和面试室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3、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4、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5、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6、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34)2896682
附:衡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期安排表.xls 衡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