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加试护理专业知识,报考其他专业(不含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电子信息工程、中药学、财会专业岗位)的考生加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加试专业知识的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各50%合计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通州网、通州区卫生局网和通州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岗位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岗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上进行公告。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中国通州网、通州区卫生局网和通州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区卫生局在规定时间内凭聘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届毕业生由区卫生局在2012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