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解聘完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政府雇员,试聘用期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享受招聘岗位同类人员待遇,年薪约7-8万元,试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聘用。
七、其他
新区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3373332。镇江新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