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计算及聘用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县域内申报同一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依次选取本学科对应岗位(每人只限选一次,如考生自愿放弃选取机会或选取后在拟聘名单公布之前放弃所选岗位,则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八、信息公布
相关招聘信息在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铁岭教育信息网(www.ntledu.cn)、西丰县教育信息网(www.xifengjiaoyu.cn)及西丰电视台上公布,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工作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者与西丰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西丰县中小学教师的待遇。
联系人: 西丰县教育局 高 伟
咨询电话:7784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