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现场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职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出具原单位同意离职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开具上述证明确有困难者,可在体检前提供)。
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报名时一并发放准考证,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研究决定进行调整。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如果报考人数较多,则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素质、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对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对新招聘人员,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800-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国家规定办理保险手续,工资参照区直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根据岗位特点和个人表现情况进行绩效奖励;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