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受试者履行选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等。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核
考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聘岗位及职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职数2倍的,该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面试 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在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过程中,同一岗位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名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新都区卫生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区卫生局组织,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区卫生局组织应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岗位所有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聘用单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94761 028-8397340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150626
监督电话:028-83991739
网 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com
新都区卫生信息网(www.xdws.org
)))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向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查分。)。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附1、2011年新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2:附2、2011年新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布情况表附件3:附3、考试(笔试)提纲附件4:附4、新都招医考务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