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临聘合同。
凡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26-48228620826-4821348
六、本公告由华蓥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华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0826-482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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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