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按招聘计划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考核。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向社会及有关高等院校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5、录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简章由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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