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分支机构2014年人员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对象、专业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地市(州)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为本次招考的用人单位,在本次招录中统称招考单位。
(二)招考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毕业生,以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3年、2012年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具有2年以上商业性金融机构、经济部门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以下简称“社会在职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考专业
招考专业主要包括: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统计、管理(侧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英语共7类专业。部分分支机构少量招录理工科应届毕业生(不含计算机专业)和安全保卫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