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并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2、办理聘用手续时,聘用人员必须提供聘用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未按公告要求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80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