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岗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视情况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形成考察报告。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岗位要求,由市委政研室室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建议方案,熟悉政策研究和农办工作业务者优先考虑。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市委政研室党支部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选调岗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
对本次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丽江政务网(http://www.lijiang.gov.cn/)、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ljhrs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联系电话:5122130(兼传真),举报电话:12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