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2012年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也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宁波市兴宁路57号,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2)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柳汀街76号,宁波市第一医院行政部二楼(活动中心),电话:0574-87304032、87085007,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3)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西北街41号,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302房间,电话:0574-83870619、83870621,联系人:史焱老师;
(4)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4楼多功能厅,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5)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行政3楼人事科,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顾瑛老师;
(6)宁波市康宁医院: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电话:0574-86690956,13867850001,联系人:叶丹凌老师;
(7)宁波市华慈医院:宁波市永丰路216号华慈医院三楼办公室,电话:0574-87680581,联系人:章琪老师;
(8)宁波市急救中心:宁波市兴宁路57—1号,宁波市急救中心办公室,电话:0574-87849617,联系人:葛琳老师;
(9)宁波市中心血站:宁波市彩虹南路276号,宁波市中心血站办公室,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 陈枫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协议书(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针对护理(助产)岗位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放宽至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月17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领取准考证(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