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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