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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0年起高考加分考生须向当地高招办申报
来源:东南快报 2010-4-25 14:14:16 【字体:小 大】
福建2010年起高考加分考生须向当地高招办申报

 本报讯(记者齐榕)今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当地高招办进行申报。省招委会昨日下发通知,强调加分公示制度、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省招委会要求,教育部门要制订全省统一的“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并多级公示获奖学生的信息及事迹材料,接受教育系统和社会的监督,将进一步细化报名、考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具体方式及举报渠道等要求。

  同时,我省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人员,追究相应责任直至开除公职;对所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参与违规招生的中学、高校,取消相关项目招生或推荐资格。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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