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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0年专科批增设了6个征求志愿
来源:宁德网 2010-5-5 16:10:01 【字体:小 大】
今年我省高招提前批仍旧暂不实行平行志愿。由于取消专科补录,专科批增设了6个征求志愿项目。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 实习生 林婧) 4日,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今年我省高招提前批仍旧暂不实行平行志愿。由于取消专科补录,专科批增设了6个征求志愿项目。

  专科增设6个征求志愿

  今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市高招办提醒考生,虽然是平行志愿,A、B、C、D四个志愿还是有先后的,例如考生A志愿填报北京大学,B志愿填报浙江大学,投档时肯定不会同时投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两所高校,而是先看考生是否符合北京大学的投档条件,如果不符合才会把档案投到浙江大学去。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按照规定,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将实行网上填报。届时考生可根据省高招办公布的时间登录高招系统填报志愿。

  常规志愿录取后公布剩余计划征求志愿

  在常规志愿录取后,省高招办将把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预科专业等招生计划再次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省高招办规定,投档时如属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志愿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被投档。因此,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征求志愿时不要乱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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