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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湾学生如何入学?
来源: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2008-6-18 11:21:39 【字体:小 大】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湾学生如何入学?

新生于9月10日前入学, 报到时间以学校发出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为准。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能取得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在校管理,原则上与国内(内地)学生一视同仁,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但政治理论课允许免修。上述学生每学年缴纳杂费1000-1500美元;宿费按各地、各校规定缴纳;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享受奖学金。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离境探亲访友。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者,将被授予学士学位。新生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学生毕业后回原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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